三种正义观非常明显地体现了希腊传统道德正义观的瓦解。
(三种正义观似乎存在从粉饰到直言不讳的自私的递进?)
苏格拉底对于这三种正义观的态度是辩证法式的:正义最终依赖于对于好的知识;要通过非神话和非宗教的方式,也就是哲学或理性,重建真正的正义观。
苏格拉底并不是认为其他人的观点都是错的,他只是认为他们没有理解自己在说什么。
正义到底要不要伤害敌人?老师的解释是,伤害事物意味着破坏事物的virtue/good function。如果justice是一种virtue,它不能使其他人的virtue被损害。因而,惩罚罪犯并不是伤害,而是挽救。
什么是goods?不是善,是好东西。
good for its own sake: harmless pleasure
good for both its own sake and its consequences: health, smartness
good for not its own sake but its consequences: taking pills, study(“我爱学习,学习使妈妈快乐”)
绝大多数人觉得正义是第三种good。格劳孔对色拉叙马库斯的正义观作了修正,使其逻辑更严密。
每个人在自然上都是追求自己的私利或私人之好;正义作为公共之好或公共利益common good是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妥协和约定。
与近代社会契约论(霍布斯、洛克等)的区别是,近代社会契约论的前提是个人主义。
正义是被迫的,没有人自愿选择正义。假如作不正义的事不受惩罚,那么每个人都会选择不正义的事,即使那些所谓的正义的人也会选择不正义,如cephalus。
人在自然上就是追求private good,没有人自愿的追求正义。寓言中的戒指就是色拉叙马库斯式的修辞术,通过修辞术个人可以把自己的私利伪装成正义or公共利益。